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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屋顶光伏招租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来源:本站 浏览:1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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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屋顶光伏招租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神农大道西与酒城大道北交口高铁南站金融商务中心4号楼

成交金额:8.00元/年/平方米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屋顶光伏招租

采购内容: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屋顶光伏招租,详见询价通知书。

服务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0日历天内完成

 

 

 

 

 

 

 

、评审专家名单:

尚标、韩卫华李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450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5113

3.招标(采购)日期:2025117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三)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材料;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辛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人民路与永兴路交口西北

联系方式:李磊   18133317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院内二号厂房    

联系方式:张芸西  1995673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磊       张芸西 

电    话:18133317565   19956736106

 

 

利辛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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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利辛县人民政府
利辛县城投集团